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建设园区中试基地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
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建设园区中试基地项目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规定进行公示,向公众征求本项目公众意见。
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bBciF5DJL6hWd_e3ziMUAg,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,提取码:7652。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纸质报告书保存在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室,请联系建设单位肖工查阅(电话:18873493497)或评价单位湖南葆盛环保有限公司张工(电话:0731-85045811)。
3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岩门村、优胜村等村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者,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的发表意见。
4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,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通过现场提交、信函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。
5、公示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发布单位: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日期:2024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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